投資者保護
所在位置:首頁 - 投資者保護以案說法:警惕非法集資騙局(原始股詐騙案)
2003年,朱某某將一家無償獲得的空殼公司,通過虛假增資擴股、虛假驗資等一系列手段,變成了“從事各類天然植物、高效保健品的研究和生產”的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隨后,其及同伙通過設立網站、分發資料等方式,宣傳利頓公司會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并且還通過多家投資咨詢機構幫助其大肆轉讓。為了騙取投資者上當,利頓公司還制作了看上去非常精美及正規的網站,且具有中英文兩個版本,幾乎可與跨國企業的網站媲美。網頁中展示了大量公司大型生產、種植基地的圖片,甚至還有國家領導人參觀企業的照片。公司生產規模、利潤等相關數據也顯示出其“良好”的經營。另外,網站上行業政策、動態資訊等內容也在動態更新。
網絡上關于利頓公司的好評報道四處涌現,甚至在主流財經網絡媒體上也能看到有關利頓公司準備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調研報道。比如,某媒體就有“公司項目技術在國際上處領先水平,產品全部銷往國外”“公司已與60多家國外企業、著名藥業生產公司和科研所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正著手進行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等報道。2005年4月中旬,該公司在媒體發布公告,公告內容是利頓公司已經由國內深圳一家券商輔導進入了輔導期,為期一年時間。
好多投資者被其華麗的外表所蒙蔽,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共有800余名國內外投資者以每股1.6元至6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了2000余萬股股權。朱某某從這些股權銷售款中獲得3000多萬元。
2007年初,朱某某及利頓公司“空手套白狼”進行變相公開發行的事實敗露,利頓公司案最終以集資詐騙罪定案,主犯朱某某被判無期徒刑,另一案犯干某某也被判處11年的有期徒刑。
在此,敬告投資者,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不要對任何非法證券活動抱有幻想,應當提高防騙識騙能力,自覺知法、懂法、守法,遠離非法證券活動,防患于未然。
(集團證券部供稿)